持續加速社會保障制度改革,規范經辦、優化服務、保障安全、維護權益、促進公平,進一步加強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管理,提高定點零售藥店服務質量和水平,得到了監管部門高度關注。
9月4日,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李忠、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黃華波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《社會保險經辦條例》(以下簡稱“新政”)有關情況。

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運行的穩定器,日前,新政發布,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
在例行吹風會上,監管部門領導表示,將繼續擴大醫保定點覆蓋范圍,將醫保定點范圍向基層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拓展,方便群眾就近看病就醫和購藥;同時,對騙取社保基金支出,隱匿、轉移、侵占、挪用社保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等違法行為,將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。
市場觀點分析指出,新政的出臺將有利于激發醫藥零售覆蓋范圍的進一步擴大,并隨著院外醫保合規“飛檢”常態化、趨嚴化,或將推動藥店連鎖化率、頭部集中化進一步提升。
01
優化“兩定機構”
促進基層醫保終端服務提質
所謂“兩定機構”,指的是與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、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簽訂服務協議,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藥店。設立兩定機構的目的,就是為了落實國家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,從而方便廣大群眾的就醫需求。在一般情況下,參保人需要在兩定機構看病、買藥等才能獲得醫保報銷。
根據本次例行吹風會發布的數據,截至今年8月底,全國定點醫藥機構達到了107.8萬家,比去年增加了10萬余家,增長了13.4%。其中,定點醫療機構達59.4萬家,定點零售藥店達48.4萬家。
長期以來,基層醫保定點藥店數量不足,尤其納入門診統籌的定點藥店數量少,購藥報銷不方便,是醫保改革落地深化之后,零售市場面對的突出情況之一。
正因如此,為定點藥店接入門診統籌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進一步增加接入門診統籌定點藥店數量,讓群眾能方便地享受改革帶來的實惠,已經成為今年醫保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務。
本次新政出臺,對醫保經辦進一步優化定點醫藥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提出了新要求,醫保部門將會從三個方面著力優化“兩定機構”的管理和服務:
第一,擴大醫保定點覆蓋范圍。《條例》規定經辦機構應當根據經辦工作的需要,與符合條件的機構協商簽訂服務協議,方便群眾享受醫保服務。下一步,將繼續擴大醫保定點覆蓋范圍,將醫保定點范圍向基層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拓展,方便群眾就近看病就醫和購藥;
第二,加強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。協議管理是醫保經辦機構規范“兩定機構”醫藥服務行為、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。今年上半年,全國醫保經辦機構累計核查定點醫藥機構達到46.23萬家,共協議處理14.59萬家,挽回醫保基金損失51.38億元。《條例》規定,要加強醫保服務協議管理,并從協議簽訂、履行、違約處理等全流程進行了進一步規范。下一步,將進一步優化“兩定機構”申請條件、完善評估流程,同時制定全國統一的醫保服務協議范本,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準入、退出和績效考核等機制,加強違約行為處理,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的“看病錢”和“救命錢”;
第三,進一步優化定點醫藥機構審核結算服務。《條例》規定,經辦機構應當改進基金支付和結算服務,建立健全與“兩定機構”的集體協商談判機制。隨著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推進落地,下一步,將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結算管理機制,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協商談判,引入專家力量,健全評審評議機制,完善按DRG和DIP有關的權重、費率動態調整機制,加強費用審核和檢查,做好年初預付、月度結算、年度清算和醫保基金的撥付,減輕定點醫藥機構墊付資金的壓力,有效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。
與此同時,為進一步提升納入門診統籌的定點藥店數量,今年以來,四川、廣東等省陸續印發通知,進一步優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服務,擴大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藥品保障范圍,探索推行定點藥店“即申即入”,開辟“綠色通道”,將定期受理改為即時受理等。

隨著公立醫院零差率銷售藥品、控制藥占比、臨床控費等措施的進一步推進,醫院處方外流將成為必然。新政優化工作持續深入,將推動醫藥零售門店的全面經營規范,促進連鎖化、規模化集中的進一步提升。
另一方面,我國藥品終端銷售的規模持續增長。有數據顯示,2020年全國零售藥店、公立醫院和公立基層醫療三大終端的藥品合計銷售規模為1.64萬億元。從終端銷售結構來看,盡管公立醫院仍占據主要市場,但銷售占比逐年下降,而零售藥店在終端銷售的占比從2016年的22.5%逐漸提升至2020年的26.3%。且在出臺多項醫改政策后,通過降低藥占比、取消藥品加成、試點電子處方流轉平臺等方式促進處方外流,2020年國內處方藥的零售藥店占比為13.6%。
業內專家分析指出,人口老齡化程度加劇,醫保覆蓋面擴大等因素共同影響,我國醫藥零售行業預計將保持穩定增長趨勢,市場規模將進一步擴大,國內處方外流仍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。隨著新政的出臺,以及監管部門的繼續推動,基層醫藥零售門店的消費需求應當能夠獲得進一步的提升。
02
加大零售飛檢力度
規模化、規范化大勢所趨
當前正是“雙通道”藥店、門診統籌藥店等政策落地階段,在“全國統一醫保平臺+醫保飛行檢查”模式下,普通定點藥店、門診統籌藥店、雙通道藥店面臨的檢查會進一步趨嚴,以有效打擊藥店“騙保”行為。
長期以來,部分零售藥店存在使用醫保卡刷非醫保藥的現象,為了增加客流量,留住老顧客,這些藥店往往會將想要購買的非醫保藥品與等價醫保藥來“串換”,以此來用醫保卡結算非醫保藥品的消費金額。
“加強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。協議管理是醫保經辦機構規范‘兩定機構’醫藥服務行為、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。” 解決醫保支付藥店的規范化經營問題,加大監管力度亦是本次新政出臺的重點優化工作之一。
按照新政要求:以欺詐、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,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、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退回,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;屬于定點醫藥機構的,責令其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的社會保險服務,直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;屬于其他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,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。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,有執業資格的,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。

事實上,早在今年4月份,國家醫保局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財政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五部門就聯合印發了《2023年醫保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,從大數據監管方面著重發力,開展大數據監管試點,劍指“串換藥品”巨額套保等院外市場醫保基金合規監管的嚴峻問題。
7月份,國家醫保局、財政部、國家衛健委、國家中醫藥局又聯合印發了《2023年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方案》,并提出通過徹查醫保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,將促進醫藥行業健康有序發展,提升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獲得感;借助后續整改,不斷優化醫療、醫保服務政策,強化經辦機構審核檢查責任,推進醫保信息化、標準化建設,進一步提升醫保基金管理能力。
8月份,2023年全國飛檢行動正式啟動。醫保飛檢的重點檢查范圍為2021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期間醫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,必要時可追溯檢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檢查至2023年度。
從監管角度而言,連鎖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監管。有市場觀點指出,連鎖藥店的統一化管理,將獨立的,分散的藥店聯合起來,形成覆蓋面更廣,規模更大的銷售體系的同時,企業品牌的“自我”監管以及監管向主體追責的方式,能夠更有效地提升監管效能。
根據國家藥監局統計的2022年度數據來看,我國目前的藥店數量持續增長,全國零售藥店總數達到了62.3萬家。連鎖化率亦得到了顯著提升,藥店連鎖化率由2012年的34.6%提升至2022年的57.8%。
其中,百強連鎖銷售規模市場份額占比55.83%,市場顯示出向頭部連鎖品種集中整合的趨勢,從各家零售連鎖上市公司此前公布的財報信息也能體現出,如老百姓、大參林、益豐、國大藥房等連鎖品牌門店總數均已超過萬家的“門檻”,
從市場規模化的方面來看,近年來的連鎖化率增長似乎有所放緩。有數據顯示,國內藥店連鎖化率早在2017年就已達到了50.5%,2021年已經達到了57.2%,相較之下,2022年的連鎖化率僅同比增長了0.6%。此外,與發達國家相比較,例如美國2021年藥店連鎖率就已經達到71.1%,相較之下,我國的藥店連鎖率仍然較低。
整體而言,面對醫藥合規監管和醫保控費的市場考驗,零售終端正在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市場洗牌壓力。品牌的統一化自管理能夠更好的降低監管成本,提升監管效率,藥店的連鎖化率和規模集中將是大勢所趨。





